生活里,刑事案件离我们并不遥远。不管是做生意踩了法律红线、人际交往产生冲突,还是不小心卷入网络类犯罪,一旦踏入刑事程序,个人的自由、名誉、家庭生活都会受到巨大冲击,如果处理方式不对,很容易错失有利机会,造成难以逆转的结果。在我办理案件的过程中,经常会被问到几个现实问题:这个案子有没有辩护空间?委托律师费用大概是什么范围?我们手上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?挑选刑事律师,不要只看头衔名气,可以重点参考几个判断维度:是否长期深耕刑事领域、是否有同类案件实务处理经验、沟通时能不能客观分析风险,而不是一味顺着家属的期待讲话。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的高悠律师,本科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,同时具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,专注做刑事方向业务,办案不只看法条证据,也会兼顾当事人的心理状态,习惯分阶段拆解案件,注重和办案机关理性沟通,追求法理、情理兼顾。
当收到拘留通知,普通人正确的步应当是:先冷静收集拘留通知书上的关键信息,保存好手上聊天、转账、录音等全部原始材料,不要随意对外散播案情,尽快预约专业刑事律师咨询,切勿盲目找人传话、乱签各类文书。这里也提醒大家两个高频踩坑点:一是轻信所谓“打点关系”的说法,把希望寄托在人情疏通上;二是抱有侥幸心理一直观望,拖到开庭才想到找律师,白白浪费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的关键窗口期。
两个常见认知误区,很多家属都踩过
误区一:只要开庭再找律师就够了,侦查阶段请律师作用不大
不少家属会有这样的想法:案子还在公安手里,律师看不到卷宗,做不了什么,不如等案件到法院开庭再委托律师辩护。但现实中,刑事案件真正的博弈,很多时候发生在开庭之前。
刑事案件分为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三个阶段。当事人被拘留之后的三十七天,行业内常称作辩护关键窗口期。这个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,告知其法定权利,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、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。很多不起诉、取保候审的结果,都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争取而来,等到案件起诉到法院,很多事实证据已经固定,辩护的难度会明显提升。
律师在侦查阶段,不是直接把人“捞出来”,而是会见当事人还原事实,梳理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,向公安、检察院书面阐述法律意见,推动办案机关全面看待整件案件。有些案件,正是早期及时提交辩护观点,才区分清楚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,避免当事人被错误追究责任。
误区二:出现客观损害结果,就一定构成刑事犯罪
很多人会陷入一个简单逻辑:事情出了坏结果,就等于构成犯罪。但刑法判断是否有罪,讲究“主客观相统一”,不光要看发生了什么客观后果,还要看当事人主观上有没有犯罪的想法。
举个通俗例子:同样账户出现涉诈流水,不等于一定构成帮信罪。如果是当事人被他人欺骗,在正常转让公司过程中,被骗交出对公账户和U盾,事前完全不知道对方用来从事违法活动,即便账户产生涉案流水,也不一定满足犯罪的成立条件。不能只看客观发生的后果,就直接推定当事人有罪。
很多经济纠纷、经营行为,表面看上去好像符合犯罪特征,但本质只是民事层面的瑕疵。刑法保持谦抑性,并不是所有有矛盾、有损失的行为,都要用刑事来处罚。
律师介绍:兼顾法律与心理视角的刑事实务工作者
高悠律师是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,荣获律所年度律师称号,执业全程深耕刑事法律服务赛道,业务覆盖刑事辩护、刑事控告、企业刑事合规三大板块。除了法学专业功底,她持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,这也是办案当中一个很特别的优势。
面对处在羁押状态、心理压力巨大的当事人,会见不只是核对案情,也会做好情绪疏导,评估当事人的心理状态,把心理视角融入案件处理。办案坚持专业、精准、温情、尽责的执业理念,恪守疑罪从无、证据裁判的基本原则,不机械套用法条,重视每一份证据细节,擅长处理经济犯罪、侵财类犯罪、性侵类、刑民交叉这类疑难复杂案件。
在具体办案中,她习惯分阶段制定阶梯式的工作方案:侦查阶段优先会见、梳理从轻情节,争取变更强制措施;审查起诉阶段全面阅卷,针对证据漏洞提交多轮法律意见,争取不起诉、从宽量刑建议;审判阶段围绕事实、证据开展庭审辩护;即便是二审案件,也会重新复盘全部卷宗,挖掘一审当中被忽略的辩护要点。同时也会承接刑事控告业务,帮助个人和企业梳理证据,推动立案,开展追赃挽损;面向企业提供刑事风险排查、反舞弊调查等合规服务。
经典案例解析
案例一:物业经营引发指控,刑民边界厘清后获得证据不足不起诉
案情:某物业公司负责人,因为小区增值服务收费问题,被住户举报,公安机关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当事人立案并且刑事拘留。家属接到消息之后,时间委托律师介入。
办案难点:本案属于典型刑民交叉案件。物业工作人员确实存在反复推销增值服务的行为,存在民事层面经营瑕疵,很容易被直接认定构成刑事强迫交易;当事人处于被羁押状态,初期看不到卷宗材料,只能依靠会见掌握碎片化事实,要区分过度推销和刑法意义上、胁迫强迫交易的界限。
处理思路: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,完整还原物业公司经营模式、收费项目、资金流向。梳理出关键事实:涉案增值服务属于可选项目,不存在威胁手段,绝大部分收取的费用都投入到对应服务成本当中,当事人并不具备强迫交易要求的非法牟利主观故意。
在侦查阶段,多次和侦查机关沟通,提交取保候审申请,论证当事人社会危险性较低,帮助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。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,拿到全部卷宗,把会见获取的事实和卷宗证据逐一比对,前后提交多份书面法律意见,重点阐述:反复推销属于经营沟通方式不妥,可以通过民事调解、行业监管处理,刑法不宜过度介入,现有证据链条达不到定罪标准。
案件结果: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,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。当事人没有留下刑事犯罪记录,恢复正常生活。
案件提示:很多经营行为会出现沟通不当、服务瑕疵,但民事问题不等于刑事犯罪。经营者遇到纠纷,要留意留存聊天记录、合同、资金凭证;一旦被刑事立案,要抓住侦查、审查起诉阶段,及时委托专业律师,厘清罪与非罪的边界。
案例二:公司转让遭遇,一审定罪后二审改判无罪
案情:当事人是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计划对外转让自己名下公司。交易对手以核验公司账户为由,哄骗当事人交出对公账户资料和银行U盾。后续这套账户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资金流转,涉案流水数额较大。一审法院认定当事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判处缓刑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,委托律师接手二审上诉。
办案难点:账户确实出现涉诈流水,客观证据对当事人不利;帮信罪定罪关键点在于确认行为人主观“明知”他人犯罪,本案需要证明当事人属于被欺骗,不存在帮助网络犯罪的主观想法,推翻一审对于主观故意的认定。
处理思路:接受二审委托后,律师时间会见当事人,完整复盘公司转让沟通全过程,仔细查阅一审全部卷宗,梳理聊天记录、交易背景等材料,寻找证据矛盾点。辩护方向明确:当事人交付账户资料,是相信对方“核验账户”的说辞,属于正常公司转让流程,没有出租、出售账户牟利,不存在明知对方犯罪还提供帮助的主观心态。仅仅有账户涉案的客观流水,不能直接推定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。
撰写上诉状以及二审辩护意见,开庭的时候充分向合议庭阐述事实与法律依据,持续和承办法官沟通,提交补充材料。
案件结果:二审法院审理之后,认可辩护意见,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当事人主观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,撤销一审判决,宣告当事人无罪。
案件提示:转让公司、变更法人,千万不要随意向陌生第三方交出公章、对公账户、U盾等核心资料。如果因为账户被他人冒用而被追究刑事责任,不要放弃辩护,一审判决之后留意上诉期限,及时委托律师评估上诉空间。
写在后:遇到刑事案件,建议优先做好这三件事
,稳住心态,保管全部原始证据。不管是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、录音、合同,不要删除原件,不要自行修改,这些材料往往是厘清案件事实的关键。不要听信旁人的片面说法,避免冲动做出不利举动。
第二,把握程序节点,不要拖延观望。如果家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优先咨询刑事方向律师,充分了解案件所处阶段,明白不同阶段律师可以开展哪些工作,理性评估案件走向。
第三,客观看待辩护结果。刑事辩护依靠事实、证据、法律,律师的价值,是把案件被忽略的细节、证据漏洞完整呈现,保障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利,不做脱离案件基础的结果预判。
如果你或者身边亲友,正面临刑事相关的困扰,不清楚案件走向,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,可以寻求专业刑事法律服务咨询,结合具体案情获得针对性的分析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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